USCIS刚刚重写了剥夺公民身份的操作指南——实际变动有哪些,法律又有哪些硬性要求?
September 22, 2026

2026年9月14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了PA-2026-13号政策警示《入籍撤销移交》,对政策手册中关于剥夺归化美国公民身份(即“撤销入籍”)的相关章节进行了重组,并承诺将提供“关于撤销审查案件优先级的更明确指导”。

相关新闻标题引起了归化公民及其家人的恐慌,因此必须明确该政策并未改变的内容:它并未赋予USCIS剥夺您公民身份的权力。只有联邦法院才能撤销入籍,USCIS在其刚刚修订的指南中也承认了这一点。此次更新的实质是释放了一个信号:根据行政命令设定的执法优先级,该机构决定加大审查力度并增加移交案件的数量。

此次更新的实际变化

此次调整主要在于组织架构:PA-2026-13将第12卷L部分重命名为“美国国籍丧失与入籍撤销”,并重写了第1章和第2章。USCIS声明,此次更新“并未改变描述归化公民在何种情况下会被撤销入籍的现有指导原则”。

核心内容在于其传达的信息。该指南确认,对于任何“与美国公民相关”的待处理或未来申请,USCIS将核实申请人是否合法获得公民身份——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指南还规定了举证责任、案件移交与优先级的判定标准,以及USCIS审查被撤销入籍者为其受益人所提交表格的权力,所有这些均“符合”第14148号和第14161号行政命令。这是一种执法姿态的转变,而非规则本身的变更。

新闻标题的误区:USCIS无权撤销您的入籍身份

撤销入籍只能在联邦法院进行。只有美国联邦检察官(而非USCIS)有权“在提交证明有正当理由的宣誓书后”,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授予某人公民身份的命令。USCIS仅负责调查和移交;司法部决定是否起诉,而法官决定是否撤销公民身份。

这也是USCIS自身的立场:其修订后的第1章明确指出,撤销“只能在联邦法院进行”,且“USCIS没有法定权力在行政层面撤销入籍”。因此,移交并不等同于撤销:除非联邦法官签署撤销入籍的命令,否则您始终拥有完整的公民身份。

政府必须承担极高的举证责任

第二道防线是证明标准,这是美国民法中要求最高的标准之一。在民事案件中撤销公民身份,政府必须提供“清晰、令人信服且明确,不留任何疑虑的证据”——这远高于普通的“优势证据”标准。参见Schneiderman v. United States, 320 U.S. 118 (1943);Fedorenko v. United States, 449 U.S. 490 (1981)。法院在审理时会倾向于保护公民利益,且当撤销请求是在公民身份授予多年后提出时,政府的举证责任最为沉重。

如果政府转而提起刑事诉讼(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425条),举证责任则更高:必须在陪审团面前证明其指控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并非所有错误都会导致失去公民身份:实质性与因果关系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第340(a)条,撤销入籍的民事理由仅有两种:入籍系非法获取(当事人从未具备资格),或通过隐瞒实质性事实或故意虚假陈述获得。根据Kungys v. United States, 485 U.S. 759 (1988)一案的判决,只有当虚假陈述具有“自然倾向于影响”入籍决定时才构成撤销理由——一张被遗忘的停车罚单或对模糊问题的诚实误读,并不足以成为撤销入籍的依据。

在刑事层面,最高法院在Maslenjak v. United States, 582 U.S. 335 (2017)一案中一致裁定,政府必须证明非法行为或虚假陈述在获取公民身份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且当事人若确实具备入籍资格,则可作为完全抗辩理由。没有人会因为琐碎或无心的错误而失去公民身份。

我们认为存在越权风险的领域

第一,在普通案件中将公民身份视为悬而未决的问题。政策警示确认,“对于任何与美国公民相关的待处理或未来申请,USCIS将核实申请人是否合法获得公民身份。”若作宽泛解读,这将诱导负责处理常规I-130表格的官员去质疑申请人当初是否本应入籍。但在联邦法院撤销之前,公民身份是法律事实。足以移交案件的怀疑,远非足以撤销公民身份的证据。

第二,重新审查已获批的家庭成员申请。附带后果确实存在,但有其界限。根据INA第340(d)条,衍生公民身份仅在父母或配偶因隐瞒或故意虚假陈述被撤销入籍时才会丧失,而非仅因非法获取。此外,重新审查已获批的申请并不等同于将其作废。

第三,优先级设定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门槛。将移交案件与行政命令的优先级挂钩会增加案件数量,但数量的增加不会改变法律标准——当政府试图推翻多年前授予的公民身份时,其举证责任最为沉重。切勿将强硬的执法姿态误认为权力的扩张。

谁最需要提高警惕

撤销入籍仍然非常罕见,大多数归化公民无需担心。但在更激进的移交态势下,以下情况确实需要格外谨慎:

任何入籍申请可能被认为与其过往移民记录(如庇护申请、曾被遣返、刑事判决或基于婚姻的申请)存在不一致的人士。

目前正在为亲属提交申请的入籍公民——这正是“合法取得公民身份”这一表述可能引发问题的环节。一份资料详实、记录清晰的申请是您最好的保障。

绿卡持有者及其他通过入籍亲属获得身份或公民身份的人士,因为此次政策更新重点在于审查受益人的申请表格。

任何收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司法部(DOJ)或联邦探员关于其入籍事宜的联络,或被送达起诉书的人士。请注意其中的不对称性:民事剥夺公民身份程序没有诉讼时效,而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425条提出的刑事指控必须在十年内提起(美国法典第18卷第3291条)。

您现在应该做什么

不必惊慌,但也绝不能置之不理。收到涉及您入籍身份的信函、面试通知或起诉书并不代表最终判决;这是您在书面或当面回复之前寻求法律咨询的关键时刻。请明确您的身份:在法院做出裁定之前,您依然是公民。  

妥善保存您的记录,包括入籍证书、N-400表格及过往申请文件。如果您正准备为亲属提交申请,请确保申请材料完整无误:材料单薄或前后矛盾的申请极易引发政策所鼓励的二次审查。如果您的过往记录中有任何让您不确定的地方,请在问题找上门之前进行保密咨询——您告知律师的一切内容均受法律保护。

担心您的入籍身份或亲属申请?请先与我们沟通。

剥夺公民身份的情况非常罕见,政府的举证责任极高,且未经联邦法院命令,任何人不得剥夺您的公民身份。但目前的形势已发生变化,面对不确定性,最稳妥的应对方式是进行保密咨询,而非盲目猜测。在李想律师事务所,我们为您评估移民历史的一致性,准备经得起严格审查的亲属申请,回复USCIS的问询,并针对剥夺公民身份的移交案件和诉讼提供辩护。

您可以致电 (213) 375-8096 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或拨打我们的中文专线 (626) 800-4820,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csteam@sabrinali.law。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sabrinali.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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