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年来,F类或J类签证允许您在保持学业期间一直留在美国。那个时代已经结束了。DHS针对国际学生的新规为F-1学生和J-1交流访问者设定了固定的离境日期——一旦错过任何截止日期,您的身份、学位以及在美国的未来都可能面临风险。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政策变化及自我保护指南。
如果您持有F-1或J-1签证,那么一项关于在美国学习和工作的最古老规则刚刚失效。近50年来,您可以在美国“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duration of status)——只要您的学业进展顺利,就没有固定的截止日期。但从2026年7月17日起,这一规定已成为历史。
DHS通过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最终确定的针对F-1学生的新规(RIN 1653-AA95),将“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改为固定的准许停留期限:即您的美国官方出入境记录证明(I-94表格)上将标注明确的截止日期。该规定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
首先需要明确两点。第一,该规定被列为受国会审查的重大法规,因此生效日期仍可能变动——DHS会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任何变更。第二,尽管您现在需要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交延期申请,但这属于DHS/ICE的法规,标志着多个机构在身份合规性方面采取了协同行动。总之:容错空间已大幅缩小,现在就是准备的最佳时机。
自1978年(针对学生)和1985年(针对交流访问者)以来,F类和J类非移民签证持有者一直被准予“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通常缩写为“D/S”)。这些签证持有者无需在特定日期前离境,只要他们保持合法身份——即完成学业、遵守签证条款,并在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中保持记录更新——即可获准停留。
DHS表示,“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这种开放式的性质使得实时核实个人是否真正遵守身份条款变得更加困难,并指出该变更旨在解决项目完整性和国家安全问题。为了证明其合理性,DHS列举了“付费留美”(pay-to-stay)的入学欺诈案件以及一些极端案例——包括获得14次以上项目延期或入学超过20年的个人。无论政策初衷如何,对于守法的学生来说,实际影响是一样的:容错空间已大幅缩小。根据新规,准许停留期限将与特定日期挂钩,若需在该日期之后继续停留,则必须提交经裁决的申请。
对于F-1学术类学生(及其非移民依亲/陪读F-2家属)而言,这一变化影响重大。F-1 学生不再被准予“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而是根据非移民学生身份资格证明(I-20)上列出的项目时长获得固定的准许停留期限,并设有严格上限:
实际上,这使得原本由学校管理、相对常规的流程,转变为需要缴纳申请费、等待审批周期并面临拒签风险的正式联邦裁决。在高峰申请期、OPT、STEM OPT 延期以及项目变更期间,务必提前做好周密的规划。
除了居留期限外,新规还施加了新的限制,直接影响F-1 学生的学术灵活性。这些规定容易被忽视,但代价可能很高——在某些情况下,学生必须离境并持新的 I-20 表格重新入境:
如果您正在考虑更换专业、转学或攻读第二个学位,请务必仔细规划时间并在行动前咨询建议——不合时宜的变动可能会危及您的身份。
该规定包含多项旨在减轻对在职学生影响的条款:
J-1 交流访问者——包括研究人员、教授、医学研究生、互惠生及其他人员——面临着类似的转变:
对于医生和研究机构而言,项目主办方、美国国务院与USCIS之间的相互配合增加了协调难度,务必在任何截止日期前做好周密规划。
这是每位F-1和 J-1签证持有人都应铭记的内容。根据最终规则,在固定准许停留期限后仍滞留美国的人员通常会开始累积非法居留时间。一旦非法居留超过 180 天,可能会触发三年禁止入境限制;超过一年,则会触发十年禁止入境限制(《移民与国籍法》第 212(a)(9)(B) 条)。及时提交EOS申请可使您在USCIS审理期间处于“授权居留”状态,这正是为何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比在“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制度下更为关键的原因。
DHS设立了过渡期,以避免对目前处于“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的人员造成突发性影响:
简而言之,生效日期后入境的人员将立即适用完整规则,而目前处于“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的人员则享有分阶段的缓冲期,但这并非无限期。
这不仅是已在美人员需要关注的问题。生效日期后签发的每一份新F 类或 J 类签证 ,都将附带一个与项目时长挂钩的固定准许停留期限。在出发前,请务必围绕该固定准许停留期限规划您的学业及OPT/实习培训时间表——延期不再是您与学校之间的常规手续,而是由USCIS裁决的自由裁量事项,存在被拒签的风险。
最大的变化在于 D/S(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不再具备“一劳永逸”的特性。错过延期申请截止日期,或者提交的 延期停留(EOS)申请被拒,现在可能直接导致必须离境,甚至可能因非法居留而对未来的签证申请和再次入境产生严重后果。较长的项目(包括许多博士项目、联合学位项目以及研究员项目通常都会超过四年)将至少需要申请一次 EOS,甚至可能更多。
指定校方官员(DSO)和负责官员(RO)将面临新的咨询需求,学校在协助学生提交 EOS 申请时必须谨慎,以免触及非法执业的红线。各机构应重新审视迎新材料、截止日期跟踪系统以及与移民律师的协作流程。此外,在意见征询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处理积压、高峰期申报瓶颈以及对美国吸引全球人才竞争力影响的担忧,也都是合理的。
依赖 F-1 STEM OPT 人才的雇主应了解员工的固定准许停留期限及任何待处理的 EOS 申请如何与工作许可相互关联,并在劳动力规划中预留额外的缓冲时间。
尽管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已发布最终规则,但其实施过程未必会一成不变。重大的移民法规经常在联邦法院受到挑战,国会也有权根据《国会审查法》审查某些机构规则。因此,该规则的实施细节或生效日期可能会通过未来的立法或法院命令发生改变。学生、交流访问者、学校和雇主应持续关注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美国移民局(USCIS)和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的官方公告,切勿依赖过时的指导或假设。然而,在法院或政府宣布其他决定之前,个人应根据目前发布的规则进行规划,并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日期前做好充分准备。
这项新规将以往常规的身份框架转变为一系列以截止日期为导向的联邦裁决程序——这正是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能够发挥关键作用的高风险领域。我们律所通过务实且高效的方案,协助学生、学者、医生、雇主及高校处理F类和J类身份问题:评估新的固定准许停留期限如何适用于您的具体项目、准备详尽的EOS申请、回复补件(RFE),并制定合规策略,确保您或您的国际员工始终保持合法的身份基础。如果您持有F 或 J 类签证
、是交流访问者的担保方,或雇佣了国际人才,我们建议您在2026年9月15日生效日期前审视您的时间表。请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预约咨询,提前应对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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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12) 375-8096
中文服务热线:(626) 800-4820
2026 年 9 月 15 日。这是一项受国会审查的重大规则,因此生效日期可能会有所变动;如有任何变更,DHS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公告。
不存在了。对于新入境的 F 和 J 类签证持有者,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已被固定的准许停留期限所取代。目前已在境内并持有依身份情况而定的居留期限身份的人员将经历一个分阶段的过渡期。
最长可至 I-20 或 DS-2019 表格上注明的项目结束日期,且不超过四年,外加 30 天的离境宽限期。如需更长时间,则必须申请延长停留期限。
在及时提交EOS申请后,F-1 学生可以继续全日制学习,直至USCIS做出决定。J-1 项目活动及部分 J-1 工作(最长 240 天)在及时提交EOS申请且处于待审状态时,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也可继续进行。
可以,但有新的限制。若要更换专业或转学,F-1学生通常必须在签发初始 I-20 的学校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业(SEVP 例外情况除外)。除非有 SEVP 的例外许可,否则研究生不得在项目期间更改学习目标或转学。此外,在完成一个项目后,F-1学生仅可在更高教育阶段开始新项目,不得在相同或更低阶段开始新项目。
是的。该申请需提交至USCIS(在线提交)并缴纳申请费。USCIS的费用会随时间调整,因此在提交前请务必在USCIS官网查询当前费用标准。
如果您在固定准许停留期限届满之后仍未离境,且未及时提交EOS申请,通常会开始累计非法停留时间 。非法居留超过180天可能会导致3年内禁止再次入境,超过一年则会导致10年内禁止再次入境。按时提交申请可确保您在USCIS审理期间处于获准停留期间。
是的。对于申请毕业后OPT或STEM OPT工作许可的学生,在新规生效后有六个月的缓冲期;H-1B Cap-Gap 保护政策得以保留;在及时提交EOS申请期间,可能适用有限的自动工作许可延期。此外,该规定将完成学业或OPT/STEM OPT后的F-1学生离境准备宽限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
EOS申请现在属于正式的移民局裁决程序,错过截止日期或申请被拒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强烈建议寻求法律指导,特别是针对学制超过四年的项目、OPT/STEM OPT、转学或更换项目,以及复杂的J类签证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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