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751临时绿卡共同转正获批前离婚未告知移民局,入籍申请被意向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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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我们向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客人申请入籍,但因为被移民官认为永久绿卡不是合法获取而发出意向拒绝通知。最后,在我们帮助下成功入籍的案例。

客人纪录良好,很少出境。在获得永久绿卡的5年后申请入籍。在入籍面试过程中,移民官就客人的婚姻仔细询问。面谈结束后,客人收到移民局的意向拒绝通知信件。

信件指出,客人与前夫共同提交I-751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在提交后的次年婚姻结束。但是,客人并没有把已离婚的信息通知移民局。一年后,移民局批准了客人的I-751申请。移民官认为,客人夫妻共同申请的I-751不应被批准,由于正式绿卡不是合法获取,因此,要拒绝她的公民入籍申请。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婚姻绿卡,但在获得永久绿卡前已经离婚。

I-751 申请一般由夫妻共同提出。如果配偶不能或不愿签字,申请人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根据美国移民法,以下情况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提出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申请:

  1. 民配偶死亡
  2. 离婚
  3. 被公民配偶虐待

大多客人在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时候,夫妻共同提交I-751申请。但是,在I-751获批前婚姻出现问题。客人往往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希望移民局没有发现这一点并批准共同转正的申请。 但是,此类情况如果处理不当, 就可能引发本案件同样的问题。

所幸的是,客人在我们的帮助下提交了反驳书,成功得到了入籍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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