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签证欺诈提交I-601豁免仍不幸被拒,上诉至AAO并再次提交豁免申请,绿卡成功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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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向您介绍李想律师事务所最近为解决因签证欺诈而申请I-601豁免却遭到拒绝的移民问题,让客人成功获得绿卡的案例!

我们的客户在多年前持有旅游签证入境,入境后与一位美国公民结识并相爱,在经过六年的爱情长跑后修成正果,结为夫妻。为了能让客户合法地留在美国,客户的公民配偶为他递交了绿卡申请。不幸的是,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信。信中,移民官一一列举了客户在过去申请旅游签证时,在DS-160表格中提供的不实信息,并指控客人涉嫌签证欺诈。客户非常焦虑,赶忙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在李想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后,我们的法律团队指导客户准备I-601豁免申请,并回复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虽然移民局不公平地拒绝了这份豁免申请及绿卡申请,但是我们坚信客户的案件是理应获得批准的。客户不仅需要留在美国照顾他的公民配偶,而且他也需要留下来照顾他的公民父母。我们立即为客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 提出上诉,反对移民局这个不公的决定。

与此同时,客户向我们表达了希望能在等待过程中继续合法工作的请求。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明白上诉至AAO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凭借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我们认为可以重新提交一份绿卡申请。这样,客户在等待AAO上诉结果的同时,也能够进行工卡申请,获得工作授权,以此来支持他的家庭。并且,我们同时也为客人进行了第二份I-601豁免申请的递交。在准备二次递交时,我们指导客人收集了更多的、更加强有力的证据文件。

不出所料,我们的上诉成功了!AAO同意了我们的立场,初次提交的I-601豁免拒绝被成功撤销。在短短一个月后,客户第二次提交的绿卡申请及豁免申请在同一天获批,客户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永久居民,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国和太太一起甜美生活!

根据美国移民法律规定,即使申请人因欺诈或虚假陈述而被视为不符合入境条件,申请人若符合以下的条件,仍然可能有资格获得豁免:

  • 申请人必须证明拒绝入境或被递解出境将对他或她的适格亲属(或者如果申请人是家暴绿卡“VAWA”的自行申请人,则是对他或她自己)造成极端困难;并且
  • 申请人必须证明有利的裁量权行使是合理的。

移民局在考察是否会对适格亲属造成极端困难时,会全面考量所有的困难因素。即便没有特定的因素代表着极端困难,但移民局官员将会综合评估所有的因素,以作出决定。

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遇到类似的情况,过去曾提供过不实信息、需要进行豁免申请,或者豁免申请遭到了拒绝,请不要犹豫,请您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中文热线为626-800-4820,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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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the Law Offices of Sabrina Li, we are experienced in handling complex immigration issues. We are ready to advocate for your success and help you achieve your American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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